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的二级机构,实行所长负责制,下设办公室、考务科、培训科三个职能科室,负责联系和指导学院五个教学系部的职业技能鉴定和培训工作。
组织结构图
机构职责
职业技能鉴定所长:
在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鉴定站(所)工作。
办公室:
1、负责起草鉴定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修订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管理办法、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鉴定所得对外各类合同(协议),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鉴定所行政秘书事务(接待、文印、财务、考勤)工作;
3、做好各类文档、学籍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鉴定所的宣传报导和信息统计工作;
4、负责物品、设备的采购、资产的管理。
考务科:
1、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和考试实施工作;
2、承担学院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初审、试卷预订、考场编排、考试实施数据汇总上报与统计分析等工作;
3、负责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与联络;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前舆情监控和考试环境整治等工作;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科
1、负责组织管理学院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培训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的联系,归口管理全校各类培训班,负责与业务单位签定培训协议;
2、负责制订培训班的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负责培训项目的评估,安排培训学员的接待、住宿、生活服务安排。
3、负责培训项目的开发,积极申报新的培训项目工作。
4、 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